-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0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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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10-19 18:28 - 名称:
双牌县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办结时效、责任人及受理条件 - 文号: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和超5年形式建设重新审批)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报告书 3 天 ,报告表2天,登记表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踏勘(如有需要,由该股室经办人员电话预约申请人) (时效: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编制文件环节(报告书17天,报告表5天,登记表1天)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天 ,责任人:局长 )窗口缴费(如有收费项目)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报告书14天,报告表7天,登记表7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审查的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批复的报告1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份(报告表5份、登记表5份);
4、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还必须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验收(时效:5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缴费(如有收费项目)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7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6份;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份;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1份。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踏勘(时效: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缴费(如有收费项目)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3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报告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复印件1份;
3、《排污许可证》1份;
4、《环境监测报告》1份;
5、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风险评估报告(关停拆迁单位的)1份;
6、、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后的污染控制的话及突发污染事故(关停拆迁单位的除外)应急预案1份;
7、提出申请确需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理由及相关证明1份。
四、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一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一组 ) 初审(时效:2天 ,责任人:业务一组 )复审(时效:1天 ,责任人:业务一组 ) 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天 ,责任人:局长 )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5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排污申报表或者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2、新建项目的排污申报,需提交环保审批手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各一份。
五、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踏勘(时效:2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天 ,责任人:局长 )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4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复印件1份;
3、《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1份;
4、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期间的污染,控制措施及社会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六、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踏勘(时效:2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天 ,责任人:局长 )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4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办证申请(关于办证的请示)1份;
2、近期(二个月内)监测报告1份;
3、如果是冶炼、化工行业的还需提供环境风险责任保险金收据复印件1份;
4、以前的老证(以前办了的);
5、单位机构代码证、工商执照、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样至少提供一样1份;
6、排污申报登记核定表(有总量控制要求的不能超过总量控制指标)1份;
7、新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的文件1份。
七、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踏勘(时效:3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天 ,责任人:局长 )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5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报告3份;
2、《治理污染贷款项目验收申请表》3份;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3份;
4、项目工程工作总结(需进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3份;
5、项目工程资金决算表(须盖项目业主财会章)。(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论证纪要各3份。
6、治理设施试运行记录1份。
说明:
1:办理流程根据不同事项办理情况具体确定,没有固定要求,但必须做到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结发证,资料内部流转,不让办事群众两头跑。
2:因申请人资料不全或缴费不及时等原因耽误的时间不计入办结时效。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驻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事项时限表
2015年8月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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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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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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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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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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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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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0
|
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15
|
7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
|
30
|
7
|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
闲置许可
|
20
|
3
|
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
项目竣工验收
|
20
|
5
|
(大气、水)排污许可证
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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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
|
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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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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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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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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