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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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0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0-19 18:28
    • 名称:双牌县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办结时效、责任人及受理条件
    • 文号:
    双牌县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办结时效、责任人及受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和超5年形式建设重新审批)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报告书 3 天 ,报告表2天,登记表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现场踏勘(如有需要,由该股室经办人员电话预约申请人) (时效:1   ,责任人:业务二组      编制文件环节(报告书17天,报告表5天,登记表1天)负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缴费(如有收费项目)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报告书14天,报告表7天,登记表7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审查的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批复的报告1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份(报告表5份、登记表5份);

    4、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还必须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现场验收(时效:5   ,责任人:业务二组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缴费(如有收费项目)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7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6份;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份;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1份。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现场踏勘(时效:1   ,责任人:业务二组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缴费(如有收费项目)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3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报告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复印件1份;

    3、《排污许可证》1份;

    4、《环境监测报告》1份;

    5、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风险评估报告(关停拆迁单位的)1份;

    6、、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后的污染控制的话及突发污染事故(关停拆迁单位的除外)应急预案1份;

    7、提出申请确需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理由及相关证明1份。

    四、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一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一组      初审(时效:2   ,责任人:业务一组  )复审(时效:1   ,责任人:业务一组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5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排污申报表或者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2、新建项目的排污申报,需提交环保审批手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各一份。

    五、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   现场踏勘(时效:2   ,责任人:业务二组 )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4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复印件1份;

    3、《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1份;

    4、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期间的污染,控制措施及社会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六、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现场踏勘(时效:2   ,责任人:业务二组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4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办证申请(关于办证的请示)1份;

    2、近期(二个月内)监测报告1份;

    3、如果是冶炼、化工行业的还需提供环境风险责任保险金收据复印件1份;

    4、以前的老证(以前办了的);

    5、单位机构代码证、工商执照、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样至少提供一样1份;

    6、排污申报登记核定表(有总量控制要求的不能超过总量控制指标)1份;

    7、新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的文件1份。

    七、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一)办理流程

    受理(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天将办件资料移交下一环节承办股室-局业务二组)    审查资料(时效: 1天 。责任人:业务二组     现场踏勘(时效:3   ,责任人:业务二组    责人审核签字(时效:1   ,责任人:局长       窗口办结发证(办结时效:5天办结)

    (二)受理条件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报告3份;

    2、《治理污染贷款项目验收申请表》3份;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3份;

    4、项目工程工作总结(需进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3份;

    5、项目工程资金决算表(须盖项目业主财会章)。(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论证纪要各3份。

    6、治理设施试运行记录1份。

    说明:

    1:办理流程根据不同事项办理情况具体确定,没有固定要求,但必须做到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结发证,资料内部流转,不让办事群众两头跑。

    2:因申请人资料不全或缴费不及时等原因耽误的时间不计入办结时效。

     

     

     

     

     

     

     

     

     

     

     

    双牌县环境保护局驻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事项时限表

    20158

     

     

    项 目 名 称

    法定期限(天)

    承诺期限(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0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0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5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

    30

    7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

    闲置许可

    20

    3

    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

    项目竣工验收

    20

    5

    (大气、水)排污许可证

    核发

    20

    4

    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20

    4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2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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