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17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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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11-29 14:29 - 名称:
双牌县2017年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 实施细则 - 文号:
双牌县2017年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双牌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大举措,大力开展全县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特制定全县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水利局负责成立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县水利局局长胡志波同志为组长,水利局副局长刘辉同志为副组长,成员为县水利局技术人唐武、文产光、郑杰。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各乡镇也要相应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行政领导、包村干部责任制,切实把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各种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筹措资金
资金筹措以群众自筹为主,群众筹工筹劳占该工程总资金的70%,各乡镇(管理局)要积极开展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并组织辖区内的广大群众投工投劳,集中用于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建设,积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把水利工程的使用权、管理权和用水权交给农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以奖补为辅助,工程完成后经县财政、水利部门验收后,县财政将按工程总投入的30%实行奖补。
三、严格项目管理。
1、工程申报
由各行政村自愿申报到乡镇(管理局),由乡镇(管理局)汇总后交县水利局,经水利局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设计后,送财政评审,按图施工。
2、工程质量
坚持工程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各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流程进行施工,并要有专人进行管理,县水利局将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加强质量监管,坚决杜绝“豆腐渣” 工程。同时要加快工程进度,所有项目必须于2017年11月份之前开工建设,2018年3月份完成主体工程,抓好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四、工程验收及资金拨付
1、工程项目验收。工程的验收应按照水利工程验收的规程规范来执行。工程项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写出工程验收申请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根据工程项目完工的验收申请,在15天内组织县财政局、项目乡镇(管理局)政府进行验收。
2、资金拨付。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资金拨付程序进行奖补。
双牌县水利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