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03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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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9-02-26 11:15 - 名称:
2018年度双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双牌县司法局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双牌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7723477;电子邮箱:spjcg425200@126.com)。
一、概况
我局根据信息公开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认真查阅《指南》内容,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总结去年工作经验,我局将本年度单位工作计划和重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重要的会议活动、公共财政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根据我局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的目录,按时清理和调整各项目目录,对门户网站、办事程序、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予以更新和维护,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突出平台建设,扩展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年初,我局正式推出“双牌法宣”官方公众微信号,及时发布微学法、微动态、微公开和便民政策及法律宣传等法治资讯,增加了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积极筹建公众法律服务平台“如法网”,争取尽快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对接。同时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完善,实现网站、微信、政务公开栏等多项公开渠道并行。
(三)严格信息审查,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信息,确保公众掌握准确有效信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制作、信息发布、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超过68条,其中公布我局规范性文件8件,在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9条,利用我局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1条。按性质类别分,包括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31条,其他类信息26条。
公开信息形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网上服务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二是在“双牌法宣”官方公众微信号发布政府信息12条,回应事件2次,形成了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的良好局面。三是报刊杂志等发布信息3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把政务公开融入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1、深入了解,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对有关制度的解读,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提高认识,努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我局人员学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3、定期检查,保证信息有效安全。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双牌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吴永友 审核人:唐艳萍
填报人:袁敏 联系电话:7723477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