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53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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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2-11-25 11:21 - 名称:
2022年永州市双牌县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管理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的日常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承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抓好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内设股室12个:设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政工室、装备财务保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加挂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加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的牌子)、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双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牌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律事务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县司法局归口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双牌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3人,工勤编制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双牌县司法局本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双牌县司法局本级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0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3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3.75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00.3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4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3.75万元,主要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00.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29.09万元,占57.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5.7万元,占15.97%;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7万元,占1.54%;普法宣传支出46.2万元,占4.2%;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2万元,占1.09%;社区矫正支出47.6万元,占4.33%;其他司法支出18万元,占1.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7万元,占6.1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69万元,占3.33%;住房公积金支出50.6万元,占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80.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20.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等方面;普法宣传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知识宣传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等方面;社区矫正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等方面;其他司法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五老、行政复议、认罪认罚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3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327.31%,主要是运转经费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新购置公务用车费用,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8万元,拟召开第九次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会议,人数:426人,会议内容:传达学习第九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七五”普法先进,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培训费预算3.6万元,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创业培训,人数:369人,培训内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创业培训;拟举办1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1.6万元,活动内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气排球比赛。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7.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0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25万元,项目支出320.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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