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1-0036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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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3-10 10:58 - 名称:
2021年双牌县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 文号:
机构名称:双牌县司法局
负责人:吴永友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新党校对面(葡萄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邮编:425200 电话:0746-7723477
邮箱:hnspsf@126.com
网站地址:http://www.sp.gov.cn/spxsfj/spbmindex.shtml
第一条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 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双牌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双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双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管理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抓好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县司法局设 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制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制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联系指导仲裁工作。负责网站、微信融媒体平台维护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性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八)法律事务服务股。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及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禁毒工作。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编制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全局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政工室。研究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战、老年、工青妇工作。统筹协调管理法治人才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