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0-0029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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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0-04-26 10:25 - 名称:
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 文号:
县司法局设下列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制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制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联系指导仲裁工作。负责网站、微信融媒体平台维护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性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八)法律事务服务股
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及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禁毒工作。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编制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全局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政工室
研究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战、老年、工青妇工作统筹协调管理法治人才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