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115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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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09-19 09:36 - 名称:
双牌县特种设备领域典型案例 - 文号:
双牌县特种设备领域典型案例(液化气气瓶)
案例:双牌县**液化气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一、案件概况
2024年2月22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双牌县**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气瓶安全监管平台发现截止到检查时间,当事人2024年2月22日共充装气瓶75只,充装前后检查记录61只,尚有14瓶未进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2024年3月4日,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当事人上述问题进行了核查,发现当事人2月22日当日共充装气瓶148瓶,其中充装前检查103瓶,充装前后检查122瓶,尚有26瓶未进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双牌县**液化气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警示
液化气瓶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液化气充装前后对气瓶不经检查、记录,极容易导致不合格的气瓶流入市场,引发气瓶爆炸,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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