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622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4-01-29 11:28
    • 名称: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号: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双牌县双电路26号,邮编:425200,联系电话:0746-7723776,邮箱spxrsj@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 建议修改为 202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通知公告类37条,工作动态类3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建立了局网页对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将我局生成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双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链接我局网站(http://www.sp.gov.cn/spxrsj/gknb/splist.shtml)网页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县人社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双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双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五)监督保障

    加强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强。把信息报送与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政务信息公开意识。

    三是进一步压实人社信息公开工作举措。通过不断转变观念、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等措施,高标准地做好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