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26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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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08-16 11:06 - 名称: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 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文号:
双人社发〔2017〕14号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
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县内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永人社函〔2017〕7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至8月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现将《双牌县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主动配合,并提前搞好自查,认真整改。
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双牌县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
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
二、专项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高温季节劳动防护工作;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专项检查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6日)。各用人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检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应用法律手段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利的能力。在此阶段,各用人单位要对2017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7年7月7日至7月30日)。县人社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7月30日至8月2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送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双牌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黄毅同志为组长,邹拥军同志为副组长,唐善富、袁玉涛、邓文红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由袁玉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世文、唐涛、唐忠良、蒋烨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联系电话:7725588 联系人:蒋烨。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通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摸清各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要结合全县各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预警预测,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上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同时,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等,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附件: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