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18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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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4-26 11:36 - 名称:
关于成立双牌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的通知 - 文号: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双政办函(2013)22号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双牌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场、县直和中央、省、市驻双单位:
为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双牌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双牌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政 委:吴国政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指 挥 长:蒋爱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邓明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农办主任
唐明光 县人武部副部长
谭四军 县人民政府副主任
温爱军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陈祥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赖冬阳 县发改委副主任
黄红四 县经信委副主任
刘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秀君 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唐德铭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辉光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孝戌 县水利局防办主任
邓廷颇 县农业局副局长
周际仁 县商务局副局长
赵世文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绵耀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吕 钦 县安监局纪检员
秦 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跃明 县卫生局副局长
黄 浩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奉花香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全 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
吴昌维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安定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陈美英 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何清波 县农机局副局长
奉顺宝 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荣少奎 县水文局局长
左静洪 县电力局副局长
龚 龙 武警中队中队长
卿 辉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何洪涛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蒋喜华 县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县气象局,温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双牌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办 负责组织和指导农口及涉农部门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和警报发布,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各级政府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
县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县级新闻媒体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县发改委 负责气象灾害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编制灾害重建总体规划,指导气象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审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县经信委 负责组织、指导工业企业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督促各企业落实好气象防灾减灾措施。
县公安局 负责协助人民政府指导、组织公安机关动员受气象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实行强制避灾疏散;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抢救,及时消除隐患;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维护社会治安,制止、查处恶意夸大传播气象灾情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财政局 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救灾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 负责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气象局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县水利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调度;与相关部门协作,指导做好水利设施突发险情的抢护。
县农业局 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受损和病虫害的监测;组织种子种苗供应,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
县商务局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做好救灾粮、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储备、供应等工作。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景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查,负责旅游景点游客的疏导和安置,决定旅游景点的关闭并发布相关信息。
县林业局 及时通报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情况,联合县气象局发布森林火险专项天气预报;负责做好全县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县安监局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协助做好雷电防护设施安全的督促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县教育局 负责指导和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后教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或指导灾害发生前在校学生的安全疏散工作;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防雷设施的建设和安全检测。
县卫生局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援和灾区的安全防疫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灾伤员救治、灾后防病、防疫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恢复被损害的公路及有关设施,有限保障抢救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负责将气象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到规划设计和工程建筑管理之中,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县环保局 负责做好大气环境监管,指导做好环境治理。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督促供水、供气单位和户外广告商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等设施;组织做好中心城区内渍灾害防御。
县广播电视台 负责组织县级广播电视媒体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新闻报道工作;遇有气象灾害,组织县级广播电视媒体及时播插预警信息。
县供销合作联社 负责灾区和防灾所需农资供应。
县农机局 负责灾区和防灾所需农机保障。
县畜牧水产局 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县水文局 负责雨情、水情监测,提出防洪调度建议。
县电力局 负责保护供电设施免遭气象灾害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协助做好用电设施的防雷减灾工作。
武警中队 组织所属部队参与灾区抢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护重要目标安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县公安消防支队 协助做好防雷减灾工作,负责消防监管和火灾救护工作。
县移动通信公司 负责做好气象预警信息传递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信保障,做好通讯设施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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