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分享到: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275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2-27 11:04
    • 名称:双牌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柑橘苗木检疫监管的通知
    • 文号:
    双牌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柑橘苗木检疫监管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委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站:

    当前,柑橘苗木调动频繁,柑橘黄龙病发生省、市、县的柑橘苗木时有人注入我县,经柑橘黄龙病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隐患。我县还有部分橘农自行育苗和露天育苗现象,柑橘苗木携带柑橘溃疡病风险较大,其调出对未发生区和非疫区的柑橘生产安全生成威胁。鉴于上述严峻形势,县农委植保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农技站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柑橘苗木检疫监管,严把辖区内柑橘苗木调入和调出关,确保柑橘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检疫,规范签证。

    县农委植保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农技站要严格按照柑橘苗木产地检疫规程和调动检疫规程,对本地苗木生产基地进行检疫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检疫签证。一是严格按照《农业植物产地检疫操作规程》把好产地检疫关,专职农业植物检疫员要充分考虑植物疫情风险,从选择柑橘苗木繁育基地到苗木木调出全程进行监管,确保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的苗木不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二是严格把好柑橘苗木调动检疫签证关,所有柑橘苗木严格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调运检疫证书,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苗木和调入非疫情发生区的苗木慎重签证,如发现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苗木一律不得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二、依法检疫,联合执法。

    县农委植保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农技站要严格按照检疫要求,加强柑橘苗木繁育监管,杜绝在疫情发生区内繁育柑橘苗木行为;严格产地检疫,发现带有疫情的柑橘苗木要依法坚决销毁,杜绝未经检疫擅自调出柑橘苗木的行为,防止未经检疫的柑橘苗木随意流通并栽种。要根据当地橘苗调运和新植关键时期,组织开展柑橘苗木检疫专项检查,集中检疫力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大中型种苗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对非法调运、经营柑橘苗木行为,特别是从周边黄龙病疫情重发省、市、县份擅自调入行为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从严处理。要积极探索建立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植物检疫联席会议制度平台,联合交通、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大违法柑橘苗木繁育和调运的查处力度,保障柑橘苗木健康安全。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县农委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农技站要广泛宣传柑橘黄龙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和苗木检疫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果农科学选用安全苗木,形成柑橘苗木检疫监管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