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66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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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5-25 11:34 - 名称:
2015年双牌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 文号:
双牧发[2015]11号
2015年双牌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二十四”字方针,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强化疫情监测、疫病预警预报和检疫监管工作,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全县动物疫情总体平稳和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一、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疫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宣传活动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多媒体等多形式、多层次大力宣传,全年开展普法活动两次以上,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防群控能力。
二、抓好以春秋两季强制免疫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免疫责任制,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严格做到“五不漏”和“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维持在70%以上,牲畜免疫耳标佩挂达100%。各乡镇要突出抓好大场大户免疫工作的监管,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免疫档案登记和免疫公示办法。除抓好春秋两季强制免疫外,统筹做好其它时间和非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要执行免疫告知制度和免疫申报制度,确保养殖业主的免疫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免疫工作 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三、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力度
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各乡镇都要建立健全检疫申报点,公布检疫申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要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产地检疫要到场到户,各乡镇已经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产地检疫要实现全覆盖;屠宰检疫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宰后出证工作;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管做到规范、全面,坚决杜绝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畜禽屠宰职能移交后,要加强与商务、工商、市管等部门的衔接协调,通过联防联控,提升畜禽屠宰监管执法水平。全县产地检疫开展面、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动物免疫耳标回收率、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
四、强化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
在做好春秋两季集中监测和动物疫情日常监测工作的同时,县动物疫病检测中心要切实加强重点疫病和突发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组织实施疫源追溯和追踪调查,评估风险和扩散趋势,提高早期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县兽医实验室定期组织动物免疫效果和动物疫情监测,确保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采样任务。各乡镇送检的免疫效果监测样本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标。强化动物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现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依据“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五、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一)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促进规范经营。《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证要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办理,做到实地查勘,按实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不予办理。
(二)加强票证管理,严禁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农业部的“六条禁令”和动物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一是票证管理必须规范。各乡镇站要安排专人负责证章票证的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做好出入登记,不得损毁。票证开完后及时将存根上交县所存档,做到“出入相符”。二是收费必须开票。执法人员在依法收取检疫费等时开具与收费款项相符的财政定额票证,严禁收费不开票或少开票等违规行为,如发现一起,将严肃处理一起。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要加强检疫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防止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加强畜禽交易、屠宰、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检疫检验及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并要登记归档。二要加强规模养殖场(户)防疫活动的管理。认真落实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督导规模养殖场(户)完善自免制度、免疫告知制度和程序化免疫制度,年内要求80%以上养殖大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并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检查。三要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要求,依法对从事畜禽饲养、屠宰、加工、经营、运输等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责任实施有效监管,认真做好各项监督检查记录。认真落实对屠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报告和无害化处理补偿制度。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四要规范执法文书和证章标志及各类票证的管理。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使违法案件举报查处率、适用法律准确率和结案率达到100%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强化两员管理。一是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动物防疫队伍培训、考评、奖惩制度。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工作缺位、错位、越位等不良现象。二是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单独考核、优胜汰劣、绩效挂钩”的要求进行管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继续采用聘任制,按合同要求一年一聘和落实劳务报酬,对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对不完成工作任务,责任性差,在岗不干事等吃“空饷”以及假聘空聘人员,一律解聘。三是认真抓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官方兽医认证工作,严格规范兽医从业行为。四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举办两期以上乡镇及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业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知识和养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乡、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为服务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七、全面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
严格岗位目标管理,分类考核,绩效挂钩。完善工作经费分配安排方案,实行以奖代补。具体考核办法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后实施。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201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