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26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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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5-25 11:34 - 名称:
双牧发[2015]31号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双牧发[2015]31号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局各股室:
现将《双牌县畜牧水产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2015年11月27日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
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结合我县畜牧水产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四风”问题,按照《双牌县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业执法的有序开展。
二、优化服务,规范执法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免征“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费”的决定,不再收取检疫费。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严禁收取审核、工本等一切费用。严禁利用办培训班等形式乱摊派、乱收费。
(二)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实行执法检查行政首长审批制。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湘办发〔2010〕23号)和《永州市规范对企业和重点项目检查行为的若干规定》(永办〔2011〕9号),实行涉企常规检查年度计划制。开展涉企常规检查(除湘办发〔2010〕23号和永办〔2011〕9号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向县优化办报送年度计划备案。实行检查备案报批制。
(三)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以教育为主,及时纠正不法行为,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就低不就高、就轻不就重”的原则执行,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和屡教不改的惯犯从严从重处罚。
(四)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来访群众要认真接待,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其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绝不让群众往返疲惫。对非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到相应部门,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五)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按照县优化办要求,一律在法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后再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工作日内完成。凡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要求的,应予以当即办结。
(六)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对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不得故意刁难办事人员,不得以权谋私。
三、方法步骤
1.全面动员部署(2015年11月25至11月30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2.开展自查自纠(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股所室对照县里要求,对2013年以来各项执法收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写2013年以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自查自纠表,上报县优化办。
3.整改建章建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照自查自纠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名负责领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德林任组长,纪检组长黄永杰、副局长范召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局办公室、计财股、行政执法队、水产渔政股、畜牧兽医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财股,要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度,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结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快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严格落实工作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甚至破坏发展环境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严格执纪执法。全县畜牧水产系统要强化纪律观念,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加强监督,坚决做到不漏项目、不漏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落实《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惩处及时有力。
双牧发[2015]31号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局各股室:
现将《双牌县畜牧水产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2015年11月27日
双牌县畜牧水产局
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
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结合我县畜牧水产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四风”问题,按照《双牌县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业执法的有序开展。
二、优化服务,规范执法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免征“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费”的决定,不再收取检疫费。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严禁收取审核、工本等一切费用。严禁利用办培训班等形式乱摊派、乱收费。
(二)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实行执法检查行政首长审批制。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湘办发〔2010〕23号)和《永州市规范对企业和重点项目检查行为的若干规定》(永办〔2011〕9号),实行涉企常规检查年度计划制。开展涉企常规检查(除湘办发〔2010〕23号和永办〔2011〕9号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向县优化办报送年度计划备案。实行检查备案报批制。
(三)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以教育为主,及时纠正不法行为,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就低不就高、就轻不就重”的原则执行,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和屡教不改的惯犯从严从重处罚。
(四)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来访群众要认真接待,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其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绝不让群众往返疲惫。对非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到相应部门,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五)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按照县优化办要求,一律在法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后再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工作日内完成。凡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要求的,应予以当即办结。
(六)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对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不得故意刁难办事人员,不得以权谋私。
三、方法步骤
1.全面动员部署(2015年11月25至11月30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2.开展自查自纠(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股所室对照县里要求,对2013年以来各项执法收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写2013年以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自查自纠表,上报县优化办。
3.整改建章建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照自查自纠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名负责领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德林任组长,纪检组长黄永杰、副局长范召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局办公室、计财股、行政执法队、水产渔政股、畜牧兽医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财股,要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度,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结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快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严格落实工作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甚至破坏发展环境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严格执纪执法。全县畜牧水产系统要强化纪律观念,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加强监督,坚决做到不漏项目、不漏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落实《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惩处及时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