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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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3-00762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19-04-25 16:44
    • 名称: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投诉制度
    • 文号:
    双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投诉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妥善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事故,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特设立有奖举报投诉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限用物质的行为;不符合生产操作规程,可能导致农产品质量事件的行为;生产主体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等。

    (二)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经销场所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的行为。

    (三)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其他行为。

    二、 举报、投诉方式

    (一)举报电话

    服务热线12345

    农业农村局∶0746-7723512

    (二)举报电子邮箱88548371@qq.com

    三、 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一) 接听举报电话及接收举报邮箱内的举报信息。

    (二) 根据举报内容形成举报材料,由分管领导做出批示。

    (三) 按分管领导批示安排有关股室进行办理。

    四、 举报、投诉处理的跟踪反馈

    对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实行七日反馈制度。相关部门自接收到举报、投诉材料后七日之内对案件做出处理。七日之内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说明未能及时处理的具体原因及处理方案。对重大恶劣案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 举报、投诉文档的保存

    案件处理后,将举报、投诉材料和举报、投诉处理意见,按时间顺序及时进行归档,以便于日后查找及后续处理。对举报线索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六、奖励制度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并依法按有关程序处理,对举报人给予100500元一次性奖励。重大案件,实行重奖。

    七、本制度从201951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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