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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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22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9-05-23 09:13
    • 名称:2019年种子执法案件公示
    • 文号:
    2019年种子执法案件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

    案件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

    救济渠道

    1

     双农(种子)罚〔201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

    唐玲姣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种子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1、责令改正;
        2、处贰千元罚款(2000元)。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双牌县人民政府或永州市农业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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