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34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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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双牌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10-24 11:12 - 名称:
2022年永州市双牌县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2022年永州市双牌县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参与推进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3、负责扶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相关工作,拟订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审查上报老区扶贫开发项目,监管全县老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整合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建设,组织开展老区调研、宣传、争取政策支持,负责组织老区人员生产技能培训。
4、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办法,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5、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服务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婚姻登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7、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划管理;督促指导本辖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8、负责老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老龄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管理,负责县辖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
9、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孤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监督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10、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县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募捐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人员构成:我单位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22人,临时聘请人员4人。(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加挂政工法制股、规划财务股牌子)2、社会组织股挂行政审批股3、社会救助股(扶贫办公室)、信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4、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革命老区办公室)5、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6、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双牌县民政局本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双牌县民政局本级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7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93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29.9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民政管理事务资金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375.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1万元,其他支出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29.9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民政管理事务资金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8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5.55万元,占5.9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7.86万元,占3.1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9万元,占0.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5万元,占0.59%;儿童福利支出177万元,占3.35%;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875万元,占16.5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3.4万元,占6.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40万元,占34.79%;临时救助支出410万元,占7.7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0.78万元,占3.2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13万元,占0.2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15.69万元,占17.3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万元,占0.0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83万元,占0.32%;住房公积金支出23.21万元,占0.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82.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4,905.4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7.86万元,主要用于跑向增资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儿童福利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支出等方面;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3.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支出等方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0.78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1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支出等方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15.6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支出等方面;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87.13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4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40.85%,主要是达到财政部三保要求,保机关正常运转需要,运转经费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48万元,主要是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42万元,拟召开民政、救助、低保等方面的会议,人数240人,内容为民政、救助、低保等业务方面的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今年未计划开展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今年未计划举办相关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6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6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84万元,项目支出4,992.5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