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2-0028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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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03-07 09:42 - 名称:
2021年双牌县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二)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参与推进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3、(三)负责扶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相关工作,拟订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审查上报老区扶贫开发项目,监管全县老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整合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建设,组织开展老区调研、宣传、争取政策支持,负责组织老区人员生产技能培训。
4、(四)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办法,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5、(五)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
6、(六)负责婚姻登记服务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婚姻登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7、(七)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划管理;督促指导本辖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8、(八)负责老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老龄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管理,负责县辖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
9、(九)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孤儿、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监督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10、(十)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工作。
11、(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县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12、(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募捐管理工作。
13、(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加挂政工法制股、规划财务股牌子)2、社会组织股挂行政审批股3、社会救助股(扶贫办公室)、信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4、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革命老区办公室)5、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6、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双牌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双牌县民政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45.4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25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31.17万元,上年结转55.99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187.17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殡葬执法大队,导致殡葬项目及村(居)两委换届等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94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42万元,项目支出3,492.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7.17万元,主要是请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殡葬执法大队,导致殡葬项目及村(居)两委换届等专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5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3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5.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82万元,津贴补贴99万元,奖金85.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28万元,住房公积金2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2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48万元,其中,办公费3.86万元,印刷费2.5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6万元,差旅费6.97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4.45万元,委托业务费3.8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4、其他资本支出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26.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2,691.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配套405万元,农村低保配套55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配套3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121万元,百岁老人保健补助5.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0万元,9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40万元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631.17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2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61.36%,主要是增加了殡葬执法大队,导致殡葬项目及村(居)两委换届等运行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2.73万元,主要是增加殡葬执法大队及增加了一台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61万元,拟召开12次会议,人数240人,内容为民政、救助、低保等方面的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4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民政、救助、低保等业务方面的培训;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4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42万元,项目支出3,492.0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