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江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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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8-00229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8-08-07 16:58
    • 名称:关于印发《江村镇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印发《江村镇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57 号

     

     

    关于印发《江村镇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总支、党支部,镇直机关党支部

    江村镇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双牌县江村镇委员会

    2018年86

     

     

    江村镇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员档案管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的通知》(永组通〔2018〕27号)《双牌县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组通〔2018〕27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开展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核,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员档案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江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对党员档案材料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党员档案是否遗失、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坚决整治党员档案遗失、资料不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厘清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党员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效,抓实抓紧抓好全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成立江村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杨丽军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蒋文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朱万飞(镇专职党委副书记)

     员:  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睿(镇组织干事)

            朱益益(镇组织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员档案专项审查日常工作。周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睿同志为办公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党建室

    四、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查范围

    党员档案专项审查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江村镇的所有党员档案。

    (二)审查内容

    对党员档案材料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党员档案是否遗失、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档案是否真实等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教育(10种资料)。主要审查入党申请书(要手写);自传材料(要手写);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提出申请日一个月内);支部全体党员推荐情况;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距提出申请日6个月以上);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要手写);考察材料(每半年考察一次)。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8种资料)。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发展对象登记表》;关于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关于发展对象的批复;关于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综合政审资料;发展对象培训证。

    3.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和考察(11种资料)。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发展新党员审查表;关于对XXX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前,应以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名义向上级党委请示,连同党员发展系列材料上报);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审查意见;对XXX同志的预审意见(党委对党支部报送材料认真审查,并下发预审意见,明确是否可以发展);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接受预备党员的无记名投票汇总单;接受预备党员的公示;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关于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4.预备党员转正(10种资料)。转正申请书(培养考察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间小结;党小组提出意见情况、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委员会审查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转正的无记名投票汇总单;关于审批XXX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审查意见;对XXX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1.审核排查阶段为2018年8月至9月。

    2.调查整改阶段为2018年10月至11月。

    3.总结完善阶段为2018年12月。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专项审查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审查业务培训会,熟悉业务、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集中审查。在组织开展专项审查工作时,要按照审查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项进行审查,如实登记审查情况。发现问题要详细登记,注明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每卷都要进行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分别签字。对每位党员的档案进行审查后,要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统计汇总。全面汇总党员档案专项审查情况,统计专项审查相关信息,对审查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问题的具体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1、附件2-1、附件3-1

    (四)整改落实。坚持有漏必补、有错必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措施,分类纠正,整改到位。针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镇党建室要督促各党组织或党员按要求完善补全;针对档案材料有明显涂改或党支部、基层党委未签字签章的问题,要责令相关人员和党组织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整改到位;针对党员档案遗失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收集原始材料、个人申请说明、组织认定等程序,重新建立党员档案。

    (五)巩固总结。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完成后,各党组织要全面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具体典型案例,研究制定党员档案管理的意见措施,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1日前报镇党建室

    七、整改有关情况说明

    1.区分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和其他党员整改的要求。对于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整改落实,其他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补齐完善。

    2.党员身份属性不明晰的问题。针对党员档案专项审查中发现的党员身份属性不明晰、不清楚,党员档案没有进行分类管理的现象,各党组织要以本次党员档案专项审查为契机,将已故的党员档案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清理,并从本单位党员花名册上删除。同时将本单位党员按照在职党员、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流入、流出)、退伍转业和大学毕业生转入现待业党员、农村(社区)党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后转入党员等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进行管理。

    3.党员档案材料遗失的问题。针对党员档案专项审查中发现的部分党员档案遗失的现象,各党组织要第一时间通知党员本人并共同想方设法进行寻找。如确实无法找到,由当事人先提交补办党员档案的个人申请书,经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同意进行党员身份认定后,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重新建立党员档案。补办党员档案要按要求填写一份由市委组织部监制,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鉴定书》,并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补办<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事项的意见》,补办入党志愿书。各党组织对补办党员档案情况汇总后,填写《双牌县重新补办党员档案情况统计表》(附件4),9月10日前镇党建室

    4.党员建册建档不及时的问题。针对党员档案专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花名册无档案、无花名册有档案、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等现象。各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档案专审的情况,将党员花名册及时进行更新。对已经调离本单位或已经调出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且组织关系已经转走的党员,在党员花名册上要及时删除。对于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或还没有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党员,由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办理好相关的接转手续,并将党员档案重新登记造册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5.党员档案材料不完整的问题。党员档案应包括以下材料:发展党员材料、奖励材料、处分处置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材料。党员档案材料中存在缺项少页现象的,由各党组织负责人通知党员本人尽快完善补齐,并在每份材料页面的页眉处注明“增补材料”字样,材料落款时间可以写补办当天的时间但要加盖党组织公章。材料中如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签章,但相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已故等方面的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则由党员申请入党所在的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组织公章进行说明认定。因企业改制、机构合并等原因造成原党组织解散了的,则由上一级党组织或合并后的党组织负责补办相关手续。

    6.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党员档案材料中存在涂改现象的,如入党各时间节点、票决情况等有涂改现象的,各党组织负责人要通知党员本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党员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经支部大会研究讨论作出处理决定后,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在整改的过程中要区分农村(社区)党员与党政机关干部党员的差异,从实际出发,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区别对待,合理处置。

    7.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的问题。由于历史变革原因,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入党的党员大部分都没有设入党预备期。针对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不足1年、预备期不足1年、预备期超过两年以上等问题,要区别对待相应整改。针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后(2014年6月)入党的党员要严格入党程序,入党各时间节点不符合规定的以上的,由单位党组织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情节严重的经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作出处理决定,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其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前,未满18岁入党的,需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党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保障措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要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加强正面引导,为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党委将组建指导组对各党组织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畴,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党员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要认真剖析、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专项审核工作各单位不作宣传报道。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党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一步增强从严管理党员档案意识,严格落实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完善党员档案管理的方法举措,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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