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麻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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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5-00131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10-19 16:39
    • 名称:关于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
    • 文号:
    关于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

    麻政发【201530

    麻江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直各单位:

    根据县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实际,就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去年我征兵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夏秋季,我7个村认真贯彻落实了党委、政府、征兵办的征兵工作要求,从根本上抓好了平时征兵工作准备,强化政治思想和宣传工作,其中白水岭村、湾夫村、欧湾3个村完成了双合格征兵工作任务,全共输送新兵4人。

    二、今年征兵工作主要政策规定

    今年征兵工作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夏秋征兵的重大改革部署的第年,条件有所放宽。

    1.征集时间。4月进行宣传发动,8月6日开始征兵体检,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2.征集对象和范围。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征集主要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政策;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征集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的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17岁和21岁,大专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岁,本科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

    4.报名方式方法。今年起,国家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从4月10日至8月5日截止。应征青年必须要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入伍,8月5日前没有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的青年不能参加体检和入伍。各村7月25日前必须要引导带领应征对象到武装部进行网报或到县人武部进行网报。

    5.优待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3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5000元;对征集到西藏、新疆等国家划定的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政府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他政策见征兵宣传通告。

    三、今年我征兵工作的大体安排

    1.做好宣传工作。7月1日起,各村要利用张贴征兵通告和宣传标语等手段进行大力宣传,做到我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根据县征兵办的要求,每一个村民小组都要张贴征兵通告,每个村张贴二十张以上的宣传标语。各村要对村内每一位符合征集标准的青年采取走访或电话的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其报名参军。

    2.根据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要求各村最低送参加县级体检的双合格应征青年任务数不低于1人。

    3.符合条件的青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于2015年7月25日前到麻江武装部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和初检。武装部联系人:廖兴斌。联系电话:13787661221、7940116

    4.参加县级体检具体时间后再通知,各村必须要保证完成征领导小组分配的送县参加体检的双合格任务人数,并保证送检的应征青年在县级体检、政审合格后不出现跑兵现象。保证质量完成任务,不得敷衍了事。

    5.严惩奖惩兑现。各村每送兵1名奖励400元,未完成任务的村在年终考评中给予扣分和400元的经济处罚。

    四、注意事项

    1.受检青年务必带好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并每人自备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各村最迟不超过8月5日引导应征青年到或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网上报名也可自己网报,在外务工3个月以上的,需要开具务工单位和所在地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

    麻江人民政府

    二O一年七月一日

                                                               

    麻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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