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7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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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4-26 12:51 - 名称:
关于开展何家洞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 文号:
何政发〔2014〕35号
何家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何家洞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14〕2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永政发〔2014〕12号)和《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双政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定于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意义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实现地名信息数据化,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流交往,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何家洞乡行政区划范围。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属性信息,对无名称但有地名作用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地名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准备。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全乡同时开展普查,所有村完成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计划由乡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县第二次地名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全乡统一实施。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何家洞乡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乡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各村要密切配合,通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共同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村和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地名 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明确专门人员,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何家洞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何家洞乡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何家洞乡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明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熊庭伟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
张绪财 党委宣统委员、政协工委主任
成 员:李福军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姜 敏 党委组织委员、副乡长
蒋耀光 主任科员
卢陵衡 副乡长
盘富龙 人大副主席
王国华 派出所所长
邓迎春 司法所所长
赵小英 财政所所长
夏 莉 国土所所长
谭小军 供电所所长
邓武文 林业站站长
熊祥龙 何家洞学区校长
熊祥柏 何家洞乡中学校长
李松福 何家洞乡蔡里口中心小学校长
刘仕云 农技站站长
蒋高荣 经管站站长
雷金华 社会救助与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兼民政助理
姜松光 水管站站长
杨 黎 合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民政办,由雷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