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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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4-00266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2024-01-30 08:41
    • 名称:双牌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文号:
    双牌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本机关根据《条例》规定,编制了《双牌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该目录。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园区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六)公共财政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信息和其他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七)行政职权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其他
    主要包括: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2.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双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楼办公室(地址:双牌县城北新区工业大道11号);
    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sp.gov.cn)
    双牌县政务中心、双牌县档案局等查阅点;
    召开新闻发布会;
    报刊、广播、电视和便民资料等其他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双牌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双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双牌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双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7810510
    传真号码:0746-7810510
    邮政编码:425200    
    电子邮箱地址:gyy7810510@163.com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通过制定收件单、告辞书、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等示范文书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请参见《双牌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见附2)。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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