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1-00464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0-03-02 15:41 - 名称:
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 文号: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乡(镇)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措施、土地政策措施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全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统筹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7、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8、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意见。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和价格专家论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拟定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标准。负责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指导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负责依法组织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知道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14、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起草全县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意见,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县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参与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县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7、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县粮食储备。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意见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省、市与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及粮食质量等有关标准意见,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3)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加挂县能源办公室、节能监察中心牌子);(4)行政审批股(法规股);(5)粮食调控统计股(物资储备股);(6)粮食执法检查和行业发展股;(7)价费管理和价格调控股;(8)价格成本调查股;因三定方案未出,具体以三定方案为准。
2、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人员42人,临聘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收入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县本级财政专项经费拨款收入、单位运转经费拨款收入、县批经费、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发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一)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总收入708.00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7万元;津贴补贴200.7万元;工作经费63万元;专项拨款145.4万元;其他收入17.8225万元;上年基本结转20.88万元;专项结转93.2万元。预算总收入较去年减少113.777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压减20%和专项拨款减少。
(二)2020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总支出708.0025万元:1、基本支出467.482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429.3525万元:基本工资167万元;津贴补贴123.7万元;奖金22.6425万元;养老保险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68万元;工伤保险1万元;住房公积金3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4.17万元;生育保险0.16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4万元:办公费0.45万元,工会经费25.71万元,福利费7.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万元:救济费0.33万元,奖励金2.4万元。2、项目支出240.52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240.52万元: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51.72万元;咨询费费85.7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29万元;租赁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劳务费6.9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预算总支出较去年减少113.7775万元,主要是按政策规定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相同。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与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单位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83.8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无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五)部门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的金额为708.00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4825万元,项目支出240.52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