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9-0011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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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9-04-26 09:25 - 名称:
关于开展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 文号:
茶发〔2019〕1号
中共茶林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党(总)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开展我镇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通知如下:
1.述职内容。各党组织书记要按照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双组发〔2017〕10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的五项内容进行撰写,字数在2000字左右(其中成绩占30%、问题及原因分析占40%、整改措施占30%),所述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网上下载抄袭。
2.述职对象。全镇所有农村党组织书记,即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含总支部下辖的党支部书记)。
3.述职步骤。一是“向下”述职:党支部书记向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党总支书记向所在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二是“向上”述职:党总支书记或不设党总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向党委述职(党委要集中组织述职),并接受参会人员评议;党总支部下设的党支部书记向党总支述职(党总支要集中组织述职),并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4.时间要求。“双述双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年底前完成,可以与2018年度驻村第一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一并进行(但要在1月10日前完成),也可以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5.其他要求。①要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驻村第一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双组通〔2018〕39号)文件要求,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②述职评议工作完成后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收集各类资料并装订成册备查(其中驻村第一书记和支部书记向党委述职的各类资料分别送县派驻村办、党员管理室)。
中共茶林镇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