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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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044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12-29 16:25
    • 名称:双牌县城管局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双牌县城管局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双牌县城管局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双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国发[2002]1号、湘政发[2003]8号文件规定和湘政函[2006]32号批复,于2006年7月正式组建。主要工作职责是:

        1、行使市容市貌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或离开指定场地到公共场所的有照商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区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公共客运线路牌和出租车牌证。负责城区规范公共客运市场,监督检查城区化共客运交通秩序。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制定城市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收缴城市管理规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区市政设施维护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并检查督促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所属单位资产管理、政策性收费和所收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内设办公室、督查室、人事教育股、公用事业股、法制股、执法大队、计财股、废弃物给排水中心。城管局编制35人,现有执法人员52名,其中城管局31人,另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调回(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社会化经营)21人;其中干部身份的9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人员12人。单位实有车辆1台,房屋建筑物面积360平方米,计算机11台,打字机1台,传真机1台,柜式空调3台,摄像机2台,电话2部。

         三、本年预算总收入714.47万元:

       (一)、正常经费拨款519.21万元,其中:工资、津补贴、离退休及遗补拨款379.21万元,公用及工作经费140万元;

        (二)、专项拨款122.86万元(城市维护费120.86万元,市政管理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公用经费)10万元;

        (四)、上年结余62.4万元。

         四、本年预算总支出714.47万元,其中:

        (一)单位运转支出551.6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28.97万元:⑴、基本工资160.7万元;⑵、津贴补贴136.5万元 ;⑶、奖金27万元;⑷、社会保障缴费71.79万元,其中:①养老保险51万,②医疗保险金及生育保险14万元,③助残基金3.4 万元,④失业保险金0.49万元;工伤保险2.9万元;⑸、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32.98万元,主要是执法补助及月考核19.98万元,执法赔偿5万,精准扶贫5万,联系贫困户3万。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0.13万元:⑴、办公费13.27万元;⑵、印刷费5万元,主要用于有关资料的印刷;⑶、水电费7.07万元;⑷、邮电费1.5万元,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⑹、差旅费9万元;⑺、维修费2万元,;⑻、租赁费1.91万元,⑼、会议费2万元;(10)、培训费1.7万元;(11)、招待费7.48万元;(12)、被装购置费9万元;(13)工会经费5万元;(14)、福利费2.5万元;(15)其他交通费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1万元:⑴退休费0.5万元;及生活补助0.41⑵奖励金1元,⑶、住房公积金30.6万元。

        (二)单位项目支出143.86万元

         1、全县街道路面及人行道维修77万元;2、街道集中整治6.36万元;3、创文明、创森林及创卫生城市广告宣传制作等10万元;4、协管工具及其支出3万元;5、治理牛皮癣广告等7.5万元;6、自来水收回咨询费和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社会经营化经营等40万元,其中(1)解决解除紫金供水经营权工作经费5万,(2) 解决解除紫金供水经营权聘请律师和税务咨询师工作经费16万,(3)解决污水处理场和垃圾处理场社会经营化经费8万,(4)解决城管执法装备经费7.71万元,(5) 解决解除紫金供水经营权和产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费2万,(6) 解决解除紫金供水经营权和产权举行听证会工作经费1.29万。

        六、收支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结余0万元。

        七、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98万元,与2016年预算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4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2016年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

        (三)单位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预算为140万元,比2016年预算有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社会化经营人员调回),相关收费全部取消的原因。

        九、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已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凡上级追加资金或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相应增列收入及支出,年终报告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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