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6-00039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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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6-05-10 11:31 - 名称:
双牌县城管局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 - 文号:
双牌县城管局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双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国发[2002]1号、湘政发[2003]8号文件规定和湘政函[2006]32号批复,于2006年7月正式组建。主要工作职责是:1、行使市容市貌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或离开指定场地到公共场所的有照商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9、行使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范围内违反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10、负责城区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公共客运线路牌和出租车牌证。负责城区规范公共客运市场,监督检查城区化共客运交通秩序。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制定城市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收缴城市管理规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区市政设施维护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并检查督促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所属单位资产管理、政策性收费和所收费用的管理和使用。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内设办公室、督查室、人事教育股、公用事业股、法制股、下设3个执法中队。编制35人,现有执法人员27名,其中干部身份的9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人员12人。单位实有车辆5台,房屋建筑物面积360平方米,计算机11台,打字机1台,传真机1台,柜式空调3台,摄像机2台,电话2部。
三、本年预算总收入373.4万元:
(一)、正常经费拨款220.81万元,其中:工资、津补贴、离退休及遗补拨款174.81万元,公用及工作经费46万元;
(二)、专项拨款56万元(城市维护费56万元);
(三)、行政性收费收入及罚没收入返回25.6万元;
(四)、上年结余70.99万元。
四、本年预算总支出373.16万元,其中:
(一)单位运转支出270.5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7.63万元:⑴、基本工资73.2万元;⑵、津贴补贴61.6万元 ;⑶、奖金20万元;⑷、社会保障缴费17.83万元,其中:①医疗保险金及生育保险15.3万元,②助残基金0.89 万元,③失业保险金0.49万元;④工伤保险1.15万元;⑸、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15万元,主要是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及临时人员工资。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68万元:⑴、办公费5万元;⑵、印刷费1万元,主要用于有关资料的印刷;⑶、水电费1.1万元;⑷、邮电费0.5万元,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⑹、差旅费3万元;⑺、维修费1万元,;⑻、租赁费0.2万元,⑼、会议费4.6万元;(10)、培训费1.5万元;(11)、招待费7.4万元;(12)工会经费2.7万元;(13)、福利费2.5万元;(1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党建、联乡、计生、防火等其他方面的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5万元:⑴退休费18.2万元;及生活补助0.41⑵奖励金0.24元,⑶、住房公积金24万元。
(二)单位项目支出102.6万元
1、全县街道路面维修40万元;2、街道集中整治11万元;3、创文明、创森林及创卫生城市广告宣传制作等7万元;4、协管工具及其支出2万元;5、治理牛皮癣广告等10万元;6、城管执法宣传11.6万元。7、其他支出21万元(下水道、沉沙井维修10万元,全县街道节日美化亮化及公益设施添置11万元)
六、收支结余0.24万元,其中基本结余0.24万元。
七、上级追加资金及县批经费,没有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凡上级追加资金或县批经费,按上级核定科目相应增列收入及支出,年终报告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