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行政给付 | ||
实施主体 | 县国土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
实施依据 | 1.《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第二十四条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 ||
流程图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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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行政给付 | ||
实施主体 | 县国土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
实施依据 | 1.《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第二十四条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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