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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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 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处罚
  • 发布时间:2016-12-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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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县水利局行使层级
实施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二)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三)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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