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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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发布时间:2016-11-21 15:19
  • 来源: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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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部门名称:双牌县教育局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

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1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县教育局

  承担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湘办发〔20129号)

  在上学期间一精神病人持刀欲强行闯入学校,蓄意伤害师生。学校保安发现后立即按下“110紧急报警”按钮,同时携带钢叉等防护器械阻止其闯入学校伤害师生。学校值勤老师见状或接报后,协助保安疏散校门口学生,关闭校园大门,班主任老师根据警报声组织学生全部进入教室,关闭门窗,5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一起将其制服。事后,县教育局要求以此为鉴,着力加强校园安防工作,认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公安部门开展对精神疾病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校园安保力量;县教育局召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县综治办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事件的处置,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县综治办

  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收集专项组工作实施情况;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县公安局

负责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工作,协助社区及相关人员对现有危害社会人员的帮教管控;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及时打击查处危害校园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推进警校联系机制建设等

卫计委

  承担校园及周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职责。

  抓好校园及周边商店、饮食的卫生工作

县司法局

  帮助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对在本县服刑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县文广

  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城管

  负责校园及周边商店、摊点等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对校园周边跨门经营、乱搭乱建及无证流动摊贩的查处、取缔

县水利局

  指导各地水利部门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山塘水库的日常管理,设置提示牌,禁止无关人员下水游泳;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

2

中考照顾加分资格认定

县教育局

  对中考照顾加分学生做好确认、公示和加分工作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永教[2016]94号)

  某考生,系华侨子女,在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学校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了由外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和户籍证明件。教育局基教股对各学校申报加分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确认结果函告县考试中心,县考试中心将照顾加分名单集中在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中考中予以加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加分均按此流程操作

县民委

  审核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资格

县民政局

  审核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和烈士子女中考加分资格

卫计委

  审核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加分资格

县侨联侨办、县台办

审核归侨、华侨子女和台籍考生中考加分资格

3

学校公共卫生管理

县教育局

  配合卫生等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疫情,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县政府和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的领导下,县教育局与卫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及防控策略,共同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卫生部门将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县教育部门要求学校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特别做好向学生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家长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疫苗接种。

卫计委

  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区域内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

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县教育局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学校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物安全事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教育行政部门在确定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点之前要征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并及时将设立考点的详细地址、考生人数、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情况等相关信息通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中高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面检查,认真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就餐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快速稳妥处置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市场质量监管

  负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5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县教育局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审核校车许可申请和接送线路等;建立校车台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53号)

3.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82号)

4.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牌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双政发〔20128号)

  某校一辆载有学生的校车被一辆强行超车的工程车撞翻,造成部分学生受伤。司机立即拨打110120报警,随车教师立即打电话报告学校,教育部门收到学校报告和交警队通报后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赶往事发地组织抢救学生工作。县政府要求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救治学生。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同时赶到事发地,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经各部门通力合作,学生得到及时救治。经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调查,校车行车许可,行驶路线经过审批,工程车强行超车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负事故全责。县教育局以此为例,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乘车师生的安全教育,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公安部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强对驾驶员进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教育,依法对肇事司机进行处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校车途经路段的道路安全检查,排除道路安全隐患。

县综治办

  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落实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各地落实情况纳入平安综治考核

交警队

  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行驶线路交通秩序,配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审核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员资格,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

县财政局

  负责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专项资金筹措和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政府投资校车车辆采购、维修等环节的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校车服务质量;合理规划农村客运线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配合做好校车线路勘察等工作

发改委

  负责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学生乘坐校车收费标准

6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

县教育局

  监督检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县教育局在对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时发现一店铺店名违反语言文字相关规定,要求整改但店主不听。根据职责分工,教育部门监督检查,县市场质量监管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质量监管

  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品包装、产品说明、广告及电子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县民政局、县城管局

  公共场所用字,地名标志牌、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用字,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7

高考保障

县教育局

  负责高考、中考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会同保密部门和公安部门,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一次考试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加强考点建设,指导考点学校做好考生诚信教育、考务人员选聘和培训、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等工作;选派巡视员和联络员蹲驻考点学校,监督各项工作等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

(教学[2015]1

号)

2、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高考前夕,县高招委牵头,组织召开综合治理高考考试环境联席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责,确保我县高考顺利平稳。高考前,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各考点周边的宾馆及服务业开展检查,县保密局对试卷保管场所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县环保局对考点周边的噪音情况开展检查;县委宣传部督促相关媒体做好治理考试环境方面的宣传。高考期间,县公安局加强考点周边交通管制,维护考点周边安全;县电信局对考点周边无线电信号进行监测;县交通局为考生的顺利赶考提供安全、便利保障。

县公安局

  维护考点周边安全、网上不良信息检查、试卷运送保管安全保障

县电信局

  考点周边无线电信号检查

市场质量监管

  考点周边宾馆及服务业、餐饮卫生检查

县保密局

  试卷保密场所检查

卫计委

  考点及相关医院医疗服务、高考体检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

  考点及周边公共交通车辆安全检查,为运送试卷及考生的车辆提供安全、便利保障

县环保局

  工业企业噪音检查

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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