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道县等7县达标的基础上,2020年中心城区、祁阳、东安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部达标,实现了我市首次全域达标。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9,同比下降16.3%,全省排名第5,空气质量优良率94.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2020年是打好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市明确提出了力争创建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目标。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是永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历年数据显示,PM2.5是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制约指标,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坚持依法治污,PM2.5年均浓度改善显著。2020年,PM2.5近年来首次达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交出了漂亮答卷。
突出精准治污。我市加强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巡查小组,多次对城市建成区内工地“六个不开工”“七个100%”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范渣土车辆夜间运输管理,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要求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道路积尘负荷考核办法》,每月对中心城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进行通报。有效推动了一批扬尘问题的解决。加强了工业气型污染源治理。强化对砖瓦行业的环境监管,加大了对砖瓦行业的日常巡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逐步推进砖瓦行业全面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工业锅炉建立台账进行污染物排放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排放不达标、未使用专用生物质燃料、掺烧高污染燃料、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强了机动车污染源监管力度。印发了《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使联合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路面管控、加大处罚力度、压缩老旧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运行空间,淘汰高排放高污染和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有序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加强了露天焚烧管理。成立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禁止露天焚烧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永州市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永州市禁止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永州市禁止露天焚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多部门成立联合暗访督查组,对禁烧工作实行10天一督查一通报,每月一点评,持续传导压力,督促工作落实。
突出科学治污。我市建立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3+2”重点防控区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环境问题。邀请省级专家团队深入我市开展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遇到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开展现场帮扶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进行驻场、跟踪及评估服务,提供道路积尘负荷监测、VOCs走航监测、激光雷达走航、无人机监测、便携烟气分析仪等多项监测手段,实现精准发现问题,较好地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技术支持。加快推进小微站、组分站建设,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进一步提高数据广度和精度,运用科学数据进行管理。
坚持依法治污。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执法力度,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和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挂牌督办。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在日常执法中,避免“一刀切”。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同时,依托一报一台一网,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转办的216件信访件和边督边改情况均在永州日报、电视台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