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 9 批 2026年 9 月 17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YZ202609170008 | 反映双牌县茶林镇茶林乡新院子村刘XX持过期砍伐证大肆砍伐杉树林,并砍毁举报人蒋女士家自留林,未赔偿,造成生态损坏。要求:赔偿蒋女士损失,制止乱伐行为。 | 永州市双牌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双牌县茶林镇茶林乡新院子村刘XX持过期砍伐证大肆砍伐杉树林”问题不属实。经核实,双牌县茶林镇新院子村刘老五、蒋友民、蒋任席、陈明斌、蒋秋响等五人于2025年7月-12月分别向县林业局申请林木采伐证四份,采伐地点:茶林镇新院子村熊家漕等地块,采伐证号码:双牌县茶林镇采字〔2025〕21号、双牌县茶林镇采字〔2025〕20号、双牌县茶林镇采字〔2025〕10号、双牌县茶林镇采字〔2025〕11号,共设计采伐蓄积324立方米,均在2025年12月底(采伐有效期限内)完成采伐,因此,不存在持过期采伐证大肆采伐林木。 (二)关于“砍毁举报人蒋女士家自留林,未赔偿,造成生态损坏。”部分属实。经核实,其中反映砍毁举报人蒋女士家自留林,属于曾家脑子及九家脑子两处地块,蒋女士无法提供自留地等相关林木、林地权属证明,乡、村组已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该两处地块,皆存在滥伐林木行为,其中一处采伐17株杉树,采伐人为新院子村村民刘老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另一处采伐57株杉树,采伐人为新院子村村民蒋新民,也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1.县林业局、茶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核查,调取林木采伐审批档案,核实新院子村刘老五等人采伐林木的采伐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内,不存在持过期采伐证采伐林木行为,并将核查结果当面告知信访人蒋女士。 2.针对信访举报人蒋女士反映自留地及被毁林木权属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针对两处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情况将移交县林业局执法股进行查处。 (二)整改情况:双牌县林业局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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