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魏季辉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何德华同志的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聘)职务;
免去袁玉涛同志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彭翔同志的县住建局总工程师职务;
蒋崇发同志任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玉莲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生力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继东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敏同志的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蒋杰同志任县泷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龙俊同志任双牌泷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邹辉同志任双牌泷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何振华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颖、王勇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蒋少智同志的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魏健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唐小坤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职务。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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