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迎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双政人〔2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场,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双委干〔2015〕23号、24号文件提名,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刘迎春同志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和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万海云、刘江华、唐巨涛、李剑和何晓军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知才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职务;
刘志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利民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周伟民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叶湘勇同志任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五里牌派出所所长职务;
奉毅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万海涛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茶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魏舜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免去其尚仁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蒋勇军同志任县公安局阳明山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曾德胜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邓龙飞同志任县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上梧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蒋宏春同志任县公安局江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宏涛同志任县公安局茶林派出所所长;
宋伟同志任县公安局麻江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友田同志任县公安局平福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颖彬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盘云庆同志任县公安局尚仁里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江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蒋昭同志任县公安局理家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飞同志任县公安局上梧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平福头派出所所长职务;
蒋曾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何家洞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斌同志县公安局塘底派出所所长职务。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