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辞退黄合军等三位同志的决定双政人〔2016〕2号
县农机局、供销联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辞退黄合军、乐明辉、何莹三位同志。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