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关于蒋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双政人〔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场,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提名,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蒋建军同志任县林业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曾菁同志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张玉辉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吴云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盘爱军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
袁湘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
周振文同志任县优化办主任;
朱路平同志任县网格管理中心主任;
赵斌同志任县一中校长(兼);
免去蒋建军同志的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辉同志的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勇同志的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云同志的县政府办人防办主任职务;
免去陈生平同志的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振文同志的县政府办应急办主任职务;
免去朱路平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贞通同志的县一中校长职务;
免去邓苏铭同志的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尚峰同志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桂芳同志的县驻长办副主任(聘任)职务;
免去杨文宾同志的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署生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东旭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兰凤同志的县信访副局长职务。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