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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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规定,拒不按照除治方案要求履行除治责任,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处罚
  • 发布时间:2016-12-16 17:18
  • 来源: 双牌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双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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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县林业局行使层级
实施依据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除治方案要求履行除治责任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代为除治,除治费用由森林、林木经营者或者管护单位承担;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由防治检疫机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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