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环罚(双) [2023]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双牌县华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3587036589E
地址:湖南省双牌县五里牌镇人民洞村十六组
法定代表人:蒋婷
双牌县华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废弃物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3 年5月26日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包括:双牌县华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未及时对收集的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清运和利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泄漏,对村民财产造成了损失,污染了周边环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
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23年6月16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永环罚告(听告)〔2023〕9号)及《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结合《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伍拾元整(¥:7850)。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梅湾路支行
户名: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 1510 0710 5818 8888
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永州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印章)
2023年6月25日
双牌县华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永环罚(双) [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