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计划,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和采种基地建设。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资产。
5、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7、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9、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1年林业局12月底实有在职人数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112人,自收自支编制29人。双牌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政工股;下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森林资源流转中心、林政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产企业管理站、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站、营林管理站、泷泊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五里牌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江村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泷泊镇永江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泷泊镇尚仁里林业经济发展中心、泷泊镇平福头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何家洞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麻江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理家坪乡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上梧江乡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塘底乡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茶林镇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五星岭乡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打鼓坪乡林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阳明山林业工作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双牌县林业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双牌县林业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9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5.9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912.7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80.3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项目4420万元;双牌县2021年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560.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898.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95.08万元,农林水支出3,83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80.3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项目4420万元;双牌县2021年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560.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98.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72万元,占2.0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48万元,占1.12%;生态保护支出2,023.16万元,占25.61%;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1,671.92万元,占21.17%;行政运行支出3,105.45万元,占39.32%;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2万元,占1.29%;森林资源管理支出330.08万元,占4.18%;动植物保护支出7.84万元,占0.1%;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45万元,占3.1%;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0万元,占0.51%;住房公积金支出122.04万元,占1.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43.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6,055.0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生态保护支出2,023.1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人员工资、天然林保护管理等方面;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1,671.9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修复、石漠化建设等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635.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发放、养老保险上缴等、日常运行等方面;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湿地保护等方面;森林资源管理支出330.0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方面;动植物保护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保护宣传、县域资源调查等方面;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传宣、森林防火工具配置、加强森林防火队伍、森林自然灾害调查等方面;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7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3.42%,主要是本单位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增加等原因导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3.1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组织召开林业工作部署会议3次,参会人员共65人;培训费预算4万元,每年定期召开林业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党建培训等5次,参会人员共70人;拟举办1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2万元,每年三八活动一次,共有30人参加比赛举行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6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4.5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9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61万元,项目支出6,055.0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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