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永州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办案质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9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二审案件142件,审结121件,判处115名犯罪分子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市中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专项斗争作为全市法院重大政治任务和刑事审判第一要务,列入一把手工程和重要议事日程。两级法院院长与分管副院长、刑事庭长层层签订“军令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中院制定并下发《关于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县区法院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院精心挑选5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门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审理工作。
坚持从严从快打击,将斗争锋芒直指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为害为祸一方的村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称霸一方的欧阳晓勇等29人涉黑案,主犯欧阳晓勇、欧阳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刘为、胡珍林等人涉黑案,主犯刘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坚持严格依法审判,认真执行“三项规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独立行使审判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依法严惩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又对犯罪情节较轻或者具有从宽处理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彰显司法裁判的效果。坚持效率质量并重,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台账机制和优先办理机制,健全流程管控制度,对未结案件实行一周一通报一调度,全面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成功审结了全省涉案人员最多的被告人刘为、胡珍林等105人涉黑案和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黄安玉涉黑案,受到省扫黑办高度评价并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横向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研讨等机制,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导,立足审判职能,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信息沟通畅通、衔接配合到位,各方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同时,做好涉黑案件线索收集梳理工作,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问题线索76条。
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利用“两微一端”、报纸、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为扫黑除恶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新闻报道60余篇,编印扫黑除恶知识手册6000余份发放给干警及广大群众,印制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专题布告5000份,在全市乡镇、社区、村组、厂矿、企业、学校等地广为张贴,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永州日报记者 李丽 通讯员 刘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