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1、医保行政部门没有行政许可职能。
2、2025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545件次。其中,行政处罚24件次,行政检查158件次,其他执法行为363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24件,结案24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104.80万元。首违不罚0件,轻罚0件,经过听证程序0件。
3、我局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1、我局持有效执法证件人员为58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100%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党章党规及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参加网络学法考法,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24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处罚24件,装卷归档率100%。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12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5年共有24件案件经法制审核,全部审核通过,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梳理完善了我局权责清单,明确了职责、权责、依据、程序等内容。二是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具行政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强化事后公开。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记录工作。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工作,重大执法决定先经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请领导再次审核后下达决定。同时,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多方征求法律顾问、司法局等相关意见建议再下达决定。
4、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进一步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制度。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1、我局坚持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对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安排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完善制度机制,分别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逐利执法、执法力度执行不力及其他行政执法等问题发生。
2、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面堵塞修复医保基金安全漏洞,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形成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的医保基金安全防控体系。
3、全面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活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组织对照下发数据和文件中重点内容深入全面自查自纠,确保违规问题排查整改到位。
(六)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一是积极参加2025年度永州市医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祁阳市司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提升了我市医保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化执法意识等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我局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和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并落实与纪委监委、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及配合检查,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医药机构违规问题两百余条。
(七)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能力情况。
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二是全面加强对医保法律法规和医保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的宣传力度,开展并创新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对全市两定机构开展宣传,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全面推动医疗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对医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加永州市局和祁阳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单位执法人员认真剖析整改。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
(八)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一是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市医保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并及时总结经验,与祁阳实际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常态化开展网络监控、举报投诉等常规监督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及飞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解读、监控系统展示及以案释法,刚柔并济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局行法执法仍存在以下短板: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尚需提升,存在重业务法律法规、轻行政法律法规学习的现象,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主动学习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过程中就问题说问题多,归纳总结提出意见、建议不足,解决个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不够紧密。三是信息化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灵活深入运用信息技术降低行政成本、整合监管数据、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上思考还不够深入。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与内容创新不足,部分群众基金安全观念较为淡薄,普法效果有待深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与新时代行政执法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行政执法机制有待健全,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业务、信息化能力与新时代行政执法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6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医保领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深化法治和业务等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坚持“理论+实操”协同发力,以干代训,在工作实践中实现业务“大练兵”,强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实战演练,促进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协议管理、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相关制度,持续规范医保监管行为。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制,强化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协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任务,深化医保领域改革创新。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程序与风险防范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完善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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