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祁阳市文明铺镇中心卫生院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5年6月3日,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模型预警线索,发现参保人杨某在明知其父杨某志已于2025年2月12日死亡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18日,冒用其父杨某志身份证在文明铺镇中心卫生院就医、购药。文明铺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在诊治过程中未核验参保人身份造成他人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的身份就诊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共涉及违规金额404.79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7.5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参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处损失医保基金金额1倍罚款277.58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全市范围内通报。
案例二:祁阳市七里桥镇卫生院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5年6月3日,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模型预警线索,发现参保人杨某在明知其父杨某志已于2025年2月12日死亡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19日,冒用其父杨某志身份证在七里桥镇卫生院就医、购药。七里桥镇卫生院医生在诊治过程中未核验参保人身份造成他人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的身份就诊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共涉及违规金额611.32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25.8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参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处损失医保基金金额1倍罚款425.83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全市范围内通报。
案例三:大村甸镇卫生院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5年6月3日,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模型预警线索,发现参保人杨某在明知其父杨某志已于2025年2月12日死亡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19日,冒用其父杨某志身份证在大村甸镇卫生院就医、购药。大村甸镇卫生院医生在诊治过程中未核验参保人身份造成他人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的身份就诊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共涉及违规金额333.33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62.1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参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2、处损失医保基金金额1倍罚款162.14元;3、约谈相关责任人,全市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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