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祁阳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祁阳市长虹街道复兴路
负责人姓名:王新文
联系方式:0746-32222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二、机构职能祁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
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祁阳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十)律师工作股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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