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祁阳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租赁经营服务将以 公告比选 模式进行比选,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祁阳市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采用公告比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 祁阳市林业局
2.2比选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租赁经营服务
2.3项目内容及费用标准:
根据我单位公务出行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轿车(五座)、商务车(七座)等各类车型的租赁服务,满足我单位日常公务活动、会议、调研、应急保障等出行需求。用车费用标准轿车(五座)280元/天,商务车(七座)300元/天。
2.4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2026年3月31日为止。。如遇国家、省、市、县公车管理政策重大调整或财政预算发生重大变化,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地点:主要服务于祁阳市内各镇(街道)、村,并视工作需要延伸至永州市其他县区及湖南省各市州。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相关项目。
3.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相关无违法记录声明。
3.4 拥有自有或长期租赁的、满足服务需求的车辆资源,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龄原则上不超过8年(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须提供可供服务的车辆详细清单(含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注册日期、座位数等)及对应行驶证复印件。
3.5 提供的所有运营车辆必须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及每座不低于50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需提供有效保单复印件。
3.6 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经验丰富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实际驾龄在5年以上,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具备相关从业资格。须提供驾驶员名单及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劳务合同复印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6日17时前,由投标单位到市林业局办公室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时0分;
地点:祁阳市浯溪中路248号(祁阳市林业局二楼202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祁阳市人民政府网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林业局
地 址:祁阳市浯溪中路248号
联系人: 15973455119
电话:刘超 (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网站首页
走进祁阳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