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九 批 2024年3 月22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3 |
X2YZ202403210001 |
来信反映祁阳市鸿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距离居民区约10米,自2015年建厂以来损毁土地面积约45亩(基本农田14.8亩、林地17.5亩、旱地7.5亩、4口鱼塘),该砖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浓烟、硫化物,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
祁 阳 市 |
大气 生态 |
2024年3月22日,经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和三口塘镇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1.因鸿鑫建材占用所租赁的43.6亩(29068平方米)土地未依法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原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其涉嫌非法占地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于2016年3月22日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鸿鑫建材已主动缴纳罚款289500元整,并已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于2019年已结案。 2.2020年初,鸿鑫建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三口塘镇黄公岭村五组992㎡(1.49亩,其中农用地728㎡、未利用地264㎡)土地,建设页岩砖加工生产线、搭建厂棚、堆料场。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于2022年5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5月16日鸿鑫建材主动缴纳罚款19840元整,并已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92㎡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被没收。 3.2022年8月开始,鸿鑫建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三口塘镇黄公岭村四组528㎡(0.79亩,林地),修建职工宿舍。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于2023年2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鸿鑫建材于2023年3月16日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退还给原村组,并于2023年4月13日向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如数缴纳罚款计人民币110880元整;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于2023年4月15日移送祁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4.2020年5月,鸿鑫建材在三口塘镇黄公岭村地段堆放煤矸石、扩建厂房毁坏林地被祁阳市林业局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面积0.3495公顷(5.24亩),调查完成后,该局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处以69900元罚款。处罚到位后,鸿鑫建材于2022年7月向省林业局申请办理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审核文号为湘林地许准[2022]2323号,使用林地面积为1.141公顷(17.115亩)。 5.2023年10月7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SO2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基本 属实 |
处理情况:加强日常监管。 整改情况:1.祁阳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自建设以来,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林业部门共5次对其进行了处罚,该公司违法行为已处罚到位,并已结案。2.2023年6月12日,祁阳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向祁阳市自然资源局递交了用地报批,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了组卷报批。由于该企业原矿区生态修复区域遭破坏,导致遥感影像显示修复效果不佳,所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暂未审批。目前该企业正在对破坏区域进行全力整改,已基本整改到位。该件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