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出问题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严格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关注新业态污染防治和新能源汽车污染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整改措施
1.组织各成员单位学习《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祁阳市市委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祁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指出涉祁问题整改方案》(祁环改办〔2022〕15号)《2023年祁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明确了该问题牵头督导单位、牵头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
2.组织成员单位学习《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湘环发[2022]114号)、《永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并制定了《祁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新污染物治理要求。
3.按照《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有关生产、加工使用、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开展了首轮调查工作。根据湖南省2023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企业清单对我市列入调查的17家企业开展了调查,其中44家企业因停产、关闭等原因不纳入本次调查。
4.严格环境准入,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为抓手,在审批新建项目时,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杜绝禁止类项目落地。
5.制定《祁阳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力争打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联系电话:3222965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2楼202室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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