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落实法定责任还不到位等”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 2023-10-19 15:48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 作者:
  • 【字体:   

 一、指出问题

 落实法定责任还不到位,对一些历史欠账问题研究不够,规划统筹不够(法律第6条、10条分别规定了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基层执法人员学习法律不深不透,对法定职责不清楚,对法律制度了解不全面不深刻,履行法定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从发出的5211份法律调查问卷情况来看,有近三分之一的对基本法律制度要求掌握不准。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法律第8条、第31条、第37条、第38条及条例第23条、第25条规定的职责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纳入考核,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2.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自觉、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法治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二是落实学法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与水平,使干部职工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权、义务、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能力。

 2.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学法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普通干部“系统学”的学法机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全体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共同学习宣传宪法及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法律观念。一是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载体,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声势,为法律法规的普及创造了条件。二是以普法教育和生态环保理念宣传为主要内容,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在社区、广场、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绿色低碳发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手册10000多册、生物多样性宣传单1000多份、垃圾分类宣传单1000多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宣传单1000多份等。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保、法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是为更好地促进工作,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出谋划策。

(二)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坚持把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做为大事来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跟进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实现聚力统筹和督查到位。

 (三)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坚持合法性审查。一是狠抓重大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核工作;二是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先对案件的违法行为、法律适用、取证材料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再组织召开案审会议,集体研究处罚结果,将行政执法权力合理有效的置于监督范围内,确保了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3.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优化一批事项办理流程、提升一批事项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权运行在阳光下。

 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要求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深入执法说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重大案件经过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确保处罚合法、合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健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体系。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各类纠纷化解主体间的衔接联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理衔接、互动协调的纠纷化解体系,实现多元方式有效衔接。

 (四)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年初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和参与执法人员名单,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摇号产生的企业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法人员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使他们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执行行政决定。

 (六)积极推进普法工作

 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对普法工作早谋划、早部署、年初即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足额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将其列入政府年度预算,确保满足工作需要。把参与环境普法宣传情况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2.环保普法“五进”有内容。一是进机关,邀请专家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市委宣传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单位考核内容,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校学习内容。二是进社区,深入各社区、小区放环保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海报和标语,并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民意调查、接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方式,听取群众的“心声”。三是进乡村,在乡镇和村委会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展板,悬挂横幅,粘贴海报,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环保知识和法律知识。四是进学校,向学生宣传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参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和志愿垃圾清理活动。五是进企业,以普法助发展,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赠送普法宣传海报、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册,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3.普法宣传有创新。一是定期组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采取法治讲座、案例解读、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二是办理好“12345”电话投诉平台有关环保的群众投诉,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法治。三是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广告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四是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共5天)

 受理部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联系地址:祁阳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潇湘路2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3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12875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