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等问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排污许可法规政策及制度深入企业;注重许可申报资料审核与指导服务,确保发证质量,做到应发尽发;强化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检查。
三、整改措施
1.多形式开展宣教活动。加大对排污许可制度的宣教力度,适时将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宣传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增强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意识。
2.进步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主动联系排污企业,动态掌握其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针对问题难易,适时邀请省市专家,积极通过深入企业帮扶、现场或微信视频答疑等方式指导企业修正排污许可申报资料,节约企业填报时间。
3严格申报资料联合审核。认真对照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逐项逐条核对,坚持生态环境部门内部股室站队联合审核制度,严把核发质量关口。
4.开展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借鉴既有成功经验引领后序发证工作。根据《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按步骤与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已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重点核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是否错误、是否遗漏主要排放口、是否遗漏污染因子、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满足可行技术、是否遗漏执行报告提交时间、是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以及其他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企业立行立改,并做到规范到位。
四、整改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领导高位推动。祁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祁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排污许可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目标、牵头市级领导、牵头整改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推动整改。分管副市长多次就该问题整改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权威解读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入企宣传、活动宣传展画等方式,让企业了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时将排污许可相关政策进行公示,制定排污许可工作指南,依托执法大队、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宣传;充分利用QQ、微信平台等方式宣传排污许可政策,将全市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建立工作群进行排污许可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及时转发各类新的技术规范和全国各地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
3.加大帮扶指导服务。一是组织辖区内企业分行业开展排污许可政策法规、行业技术规范、执法监管知识进行培训,督促企业落实按证排污责任,牢固树立企事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二是建立线上线下帮扶指导机制,建立了祁阳排污许可工作企业交流群,随时解答企业咨询和问题,及时转发排污许可相关的技术指导内容及管理要求供持证单位学习,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排污许可证填报过程中平台系统存在的问题;三是邀请省、市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会同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到企业进行现场帮扶。四是指导企业加强持证后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帐。五是提前告知企业提前准备延证和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4.严格技术审核。一是加强办事人员业务培训;二是认真学习各行业的技术规范;三是实行会签制度,业务股室对本股室涉及的事项进行审核。按照《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新证”常态化质量审核问题整改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我市2022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111家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核查工作,主要针对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执行报告涉及的相应表单完整性开展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对标对表,倒排工期,督促企业整改清零。
5.严格监管,确保按证排污。为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好排污许可管理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确保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格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和简化管理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2021-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余人次,制作环境监察笔录340余份,对祁阳市人民医院存在涉排污许可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特此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联系地址:祁阳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潇湘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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