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祁阳市积极主动作为,狠抓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目前各项措施已全面落实到位,具备了销号条件。按照《关于做好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永生环委办〔2022〕53号)要求,现将祁阳市2021年度省级湘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水环境质量存在波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省级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描述
水环境质量存在波动。湘江流域永州段的主要影响因子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这几项主要影响因子的污染指数均呈小幅波动。随着城镇化速率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加所带来的生产生活源排放的增加,市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处理能力面临考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有待规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地表水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保持在Ⅱ类且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局部水域还存在水质恶化的风险。如南津渡电站汇水水域,因总氮总磷逐年富集,夏季已出现局部水体富营养化现象。
二、 永州市提出的总体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永州市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措施要求,开展水环境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保持或优于Ⅱ类。
三 、永州市提出的总体整改措施
1.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治理,加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快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2022 年完成 61 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3.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效,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动单位面积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
4.开展排污综合防控专项治理。实施排污口整治,2022 年完成108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各类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认真做好涉铊常态化管控,督促做好整改升级工作。
5.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所有管网不配套,雨污不分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控运行不正常的工业园区。落实湘江干流(永州段)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要求。
四 、祁阳市对照要求开展整改落实情况
1. 启动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工作。投入2亿元启动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中,城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5000t,东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0000t。目前,城北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东江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招标工作并正在签订施工合同。
2.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羊角塘镇、梅溪镇、文富市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三口塘镇、大忠桥镇、肖家镇、八宝镇等9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并具备通水条件。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8800t/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9.38公里。
3.持续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采用“种养结合”等模式,提高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加大种植业污染控制,通过精准施肥减量、有机肥替代减量、机械深施减量和水肥一体化减量等四种减肥途径,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全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96.18万亩,秸秆还田面积110.5万亩,发展绿肥生产11.3万亩,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5.11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2.07万亩,改良酸性土壤2.0万亩,土壤深翻耕10.5万亩,实现化肥减量208.56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内完成白水镇屯金村等1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4. 开展污染物排放综合防控治理。严格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排污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充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市涉水企业开展执法,立案查处9家涉水企业。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标准,年内完成30个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完成4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对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水质监测;完成智慧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
5. 持续开展工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完成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家坪片区依托的黎家坪城镇污水处理厂评估工作,完成高新区新区长流路、浯溪南路等主干道及次道雨污配套管网建设。
五、整改成效
根据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状况通报和湖南省大数据水环境联网及预警预报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份,我市七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整改成效明显,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具备了销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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