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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5批 2021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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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3 | D2HN202104100117 | 永州市祁阳县梅溪镇广歧村二组润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石,扬尘严重,噪音扰民,村民无水饮用,爆破导致房屋开裂,不予赔偿。县市政府不作为。 | 永州市 祁阳县 |
大气 | 4月12日至13日,经祁阳县自然资源、公安、水利、住建、环保、疾病控制中心和梅溪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反映“房屋开裂不予赔偿”属实,是否因爆破导致开裂正组织检测;其它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采用振动波测试仪进行检测,确定开采区域周边房屋的安全距离,划分房屋安全与非安全区域。 整改情况:监测为非安全区域的房屋,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村入户检测,鉴定房屋安全等级、损坏程度、损坏原因。因开采放炮损害房屋需加固修缮的,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加固处理,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
否 | 无 |
| 40 | X2HN202104100023 | 永州市祁阳县梅溪镇月泉旺村满意石场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假;破坏生态公益林、损毁农田、水塘;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扰民;污水堵塞水渠、污染农田和居民饮用水;无降噪降尘处理设施,扬尘、噪音扰民。曾多次投诉未果。 | 永州市 祁阳县 |
生态 | 4月12日至13日,经祁阳县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住建、环保和梅溪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破坏生态公益林、损毁农田、水塘;""污水堵塞水渠、污染农田"属实;其它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1、县森林公安对该采石场破坏生态公益林问题进行了刑事立案调查。2、县水利局下达了《祁阳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知书》,责令该采石场清理渠道淤泥和块石、农田泥沙,并在矿区周边修建排水沟及沉砂池防止泥沙流入小溪及农田。 整改情况:1、对该采石场破坏生态公益林问题,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处该采石场法人代表陈根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2、企业对毁林动土生态公益林面积部分已补植复绿。3、目前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渠道清淤由石喝灌区管理所负责立即清理转运,其他排水沟、挡土墙、沉砂池等设施待企业与村民沟通后,由企业负责进行修建,防止泥沙冲入渠道。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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