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措施;
(三)参与起草的地方法规草案和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
(五)市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的重大应急措施;
(六)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