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精神,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同时鉴于《祁阳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祁政办发〔2016〕1号)已过有效期,导致新征地项目中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审核工作暂无法开展,我市及时启动了新政策的制定工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祁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组,负责政策的研究、起草与落实工作。
(二)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组征求了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听取部分镇(街道)、村(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25年12月8日上传市门户网站公示征求民众意见。确保政策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三)制定政策草案。2024年7月9日和8月28日,我市在政府四楼会议室两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起草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祁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祁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对象认定、补贴标准和方式、资金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要求四大部分,通过制定新政策落实省、市政策,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范围、标准、资金来源及管理机制等内容,让被征地农民工作能平稳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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